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

修電腦 報價 

硬體標準報價(零件另行計費)
南部:1200/hr
中部:1400/hr
北部:1500/hr

軟體標準報價:
抓bug:3000/hr
重新安裝:該公司必須提供原版授權軟體
南部:800/hr
中部:1000/hr
北部:1200/hr

系統教學標準報價(講師)
一節:2500/hr

系統語言教學標準報價(一對一個人指導)
設計入門:1800/hr
進階設計:4000/hr

顧問型態標準報價:(對方丟問題,而你來回答)
電話詢問方式:得先買額度再進行回答,平均一個問題300元,不限時間長短,複合性問題則跳到600元。
現場解決(含告知處理):一律都是5000元/hr起跳。

以上是標準,技術人員出差是很昂貴的,但前提是要有相對的能力喔。(以上報價為真實常態案例)

PS:不滿一小時請以一小時計算,不滿半小時請以半小時計算。

2008年6月29日 星期日

dell buy info

各位鄉親
如果需要台語服務
請洽
00801863051 按 9按 5334
E-mail Address:
Dorothy_Hong@dell.com

她是我們台灣同胞 在DELL 工作
--
打電話去,可能不一定是臺灣人....

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

pchome的案子

接的案子,目前已上架,而且可以給各位看
http://www.101stationery.com.tw/
http://www.lihyueh.com.tw/
http://www.gc139.com.tw/

從申請DNS、 轉址,購買pchome單位,上傳物品,教學,輔導上架。

全部包辦

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

老闆可以隨意監看我的E-MAIL與MSN內容嗎(轉貼)

老闆可以隨意監看我的E-MAIL與MSN內容嗎? 文 / 姜智逸律師

案例事實

小恩在公司裡受的鳥氣,最近又多一樁。

昨天下班前被老闆找去面談,老闆說他知道小恩用公司的E-MAIL信箱寫信給朋友批評上司,而且在上班時間用MSN跟別人聊天時也說老闆壞話,老闆警告小恩如果下次再被他發現,就準備回家吃自己。

下班後小恩心裡實在很嘔,朋友告訴小恩,老闆不可以隨便檢查員工的E-MAIL與MSN,他想知道老闆的行為是不是合法呢?


解 析

網路已逐漸成為企業經營必備的工具,許多公司都是以EMAIL與客戶對談,而公司內部的溝通也大多以E-MAIL或是在MSN上進行,但是企業電子化的結果,卻引來更多的法律問題。雖然企業提供電子郵件或MSN平台供員工使用,但是老闆透過系統監視員工的信件或MSN的對話內容,這樣的行為到底合不合法?

網際網路溝通的方式非常簡便,公司重要的文件資料、數據等營業秘密,只要用滑鼠輕鬆點一下就可以透過網路加以傳播,為了保障公司的權益,老闆監視員工上班的一舉一動,以確認員工有沒有在摸魚或是透過電腦網路做侵害公司權益的事情,似乎是有必要的,但是員工的E-MAIL與MSN對話內容,是屬於員工的隱私權範圍,稍有不慎,老闆的監看行為將侵害員工隱私權,甚至於涉犯刑法第315之一的妨害秘密罪。

依目前法院的見解,是以「員工對於電子郵件(或MSN)通訊有沒有自我隱私的合理期待」作為判斷標準(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1年度勞訴字第139號判決參照),如果員工對於電子郵件或MSN等通訊內容有自我隱私的期待,老闆的監看行為可能就違法了;如果員工沒有自我隱私的期待,且法律沒有明文禁止老闆不能監視,則那麼老闆的監看行為就不違法。

至於「合理期待」該如何判斷?一般來說,公司對於員工使用公司電腦寄發電子郵件或者使用MSN,透過公告或告知員工公司的監視政策(例如:在工作規則中告知,或者在開會的時候告知……等),此時員工就會知道自己的E-MAIL與MSN對話內容並不是隱私,此時就不能主張自己的隱私權被侵害。

反過來說,如果老闆沒有明確告知員工公司有監視政策,也沒有得到員工的同意,此時法員工會合理期待E-MAIL與MSN對話內容是隱私權,如果老闆隨意加以監視的話,將會有可能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,而且民事上也算是「侵權行為」。

老闆在未經員工同意就任意即攔截、開啟員工之E-MAIL與MSN對話內容,可能構成刑法第315條之一窺視竊聽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或談話,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;員工也可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:「人格權受侵害時,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﹔有受侵害之虞時,得請求防止之」,請求法院排除老闆的監看行為;如果員工認為老闆間看員工的E-MAIL與MSN對話內容,導致員工受有侵害,可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規定,請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以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,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(慰撫金)。


您應該知道的法律常識

公司監看員工的E-MAIL與MSN對話內容,固然有其必要性,但是應避免侵害員工隱私權益,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在僱傭契約或是工作規則內,說明公司得監看E-MAIL與MSN對話內容的範圍,讓雙方都有明確的權利義務規範,避免日後發生爭議。

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

ShowMyPC 電腦遠控軟體 丁丁也會使用之版本

因為工作的需要,經常需要使用遠控軟體,!@#$!@$!@$#
TeamViewer是最近比較紅的軟體,簡單,易操作(雖然不見得安全)不需要特別設定,只需要告訴對方一組密碼
對方就可以連過來操作你的pc幫你解決問題,但是TeamViewer會有時間限制。
今天介紹的這個沒有時間限制,而且功能相當又毋須安裝
接下來就是 step by step
看圖說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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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S is 檔案連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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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是"別人的工具箱"看的 information

這程式核心是使用TightVNC 使用 SSH 協議,在二台電腦之間建立一個加密通道(如果使用的是http傳送https那HTTP over SSL/TLS的port為443 port 封包傳送為

封包-ssh-Application layer-pc-swotch-內部防火牆-網際網路-對方防火牆-switch-pc-Application layer-ssh-封包

加密的通道為pc-pc這段(如果使用https 其port 為443 通訊協定編號 為47)

也可以利用自己的SSH server


port list by WIKI

SSH和SSL差別在那?SSH必須要有認證
SSL在OSI那層? transport layer

有辦法拒絕建立加密通道嗎?
router做法: 利用協定編號,或是拒絕建立加密通道的port (在本文是使用https 其封包port為443)
您也可以自己分析封包查看.不過所以有https的網站都會無法進去.

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

spam test

http://www.ublink.org/tools/tools_index.html